招标预告
首页  > 商业资讯 > 招标预告 > 详细

湖南省衡阳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干挂石材招标公告

2016-10-09来源:建材网点击数:27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衡阳市职工之家暨维权帮扶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社【2014】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市总工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衡阳市职工之家暨维权帮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23270㎡,框架结构。其中:主楼地上10层(主要用途:职工技能培训中心、职工书屋、职工文体协会活动室、室外活动平台等);裙楼4层(主要用途: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办事大厅、职工爱心超市、职工体能训练室、职工乒乓球和羽毛球运动场所、职工多功能影视中心、职工网球运动场等);外墙玻璃幕墙面积及干挂石材面积为8187㎡。计划施工费约8000万元。

  2.3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8号街区04号地块。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同时担任不超过2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

  3.4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2日(每日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⑥当月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证明(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⑦《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的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名单”(省外企业提供)(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2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查看信息,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