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
首页  > 商业资讯 > 招标预告 > 详细

北京市残疾人综合培训交流中心石材幕墙招标公告

2016-10-09来源:建材网点击数:2660

  1.招标条件

  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项目(综合培训交流中心)等3项(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10】29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建设地点为丰台区马家堡晨光路15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项目(综合培训交流中心)等3项(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项目)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项目(综合培训交流中心)等3项(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项目)幕墙工程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36683m2,单体建筑幕墙面积2700平米。、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丰台区马家堡晨光路15号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玻璃幕、石材幕施工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已完工且合同金额在400万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700平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项目(综合培训交流中心)等3项(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项目)幕墙工程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备注说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备注说明:如果潜在投标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查看信息,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