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9来源:建材网点击数:2771次
1、项目名称: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砂石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GZJH-2016-098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询价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砂石材料:13708m³(其中碎石:8224m³、细沙5484m³)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1,148,732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1、细砂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mm,含泥量小于3%;粗砂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mm,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得大于40%,含泥量小于2%;2、取砂石和块石处岩石强度不得低于混泥土强度的1.5倍。3、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询价文件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4、验收方式:甲乙双方代表按照采购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质量及相关要求进行交货验收,货物方量计算按实际路面计算为主,收货单为辅,验收单须有双方代表签字认可。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满足本次采购项目需具备的法定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具备采矿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采矿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9-2809:00:00至2016-09-3016:3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兴义市金州体育城大商汇2号楼20层2004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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