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9来源:建材网点击数:5058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以豫郑航空服务【2016】008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外装工程施工第二、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外装工程施工第二、三标段;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新港大道东侧、苑陵西路南侧;
2.3建设概况: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占地192亩,建筑面积约34.5万平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干挂石材及钢架、玻璃幕墙、格栅造型、雨篷、铝塑板、栏杆、百叶、岩棉保温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单体设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第二标段:JA、JB、交易中心、QB18、QB19外装工程施工及A1a、A1b、A2a、A2b、A3a、B1、B2、B3、B5、B6、B7、B8、B9、B10、B11石材幕墙工程施工;第三标段:GA、GB、GC、GD外装工程施工;
2.6质量要求:国家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2.7计划工期:详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含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含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劳动合同;
3.3信誉要求: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要求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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