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05来源:建材网点击数:14716次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东莞市银丰路旧路改造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建设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工程名称:东莞市银丰路旧路改造工程 3、招标内容:工程监理 4、工程概况:银丰路旧路改造工程全长906.75m, 西起运河东路,东至莞太大道 5、计划工期:42日历天 6、工程地点:银丰路旧路改造工程西起运河东路,东至莞太大道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报名时间:2004年7月5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元美中路菊香苑22栋二楼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办公室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 10、报名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甲级 监理资质。 11、具有在东莞市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监理企业;凡未在东莞市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监理企业可在递交投标文件24小时前,自行前往市建委办理手续,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12、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附件一《工程监理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分,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1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要求盖有公章)、企业2001至2003年资信情况(包括ISO认证、工商信誉、银行资信证明、诉讼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及相关的业绩证明(须提供证明文件)。 以上各项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否则不被接纳。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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