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1来源:建材网点击数:306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合溪至川步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已经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长发改经发[2010]272号),该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兴县合溪至川步公路改建工程路面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长兴县合溪至川步公路改建工程,二级公路标准,全长5.5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C)上面层+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下面层)+34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合同段,即:
长兴县合溪至川步公路改建工程路面施工标段:主要内容为水稳基层及沥青面层的摊铺等。施工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长兴县合溪至川步公路改建工程路面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省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交通局工程科516室(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5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包括图纸),售后不退。
4.3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长兴县长海路36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cx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58号
邮政编码:313100
联系人:钱敏
电话:0572-6222444
传真:0572-6221367、62224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合溪至川步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已经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长发改经发[2010]272号),该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兴县合溪至川步公路改建工程路面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长兴县合溪至川步公路改建工程,二级公路标准,全长5.5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C)上面层+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下面层)+34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合同段,即:
长兴县合溪至川步公路改建工程路面施工标段:主要内容为水稳基层及沥青面层的摊铺等。施工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长兴县合溪至川步公路改建工程路面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省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交通局工程科516室(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5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包括图纸),售后不退。
4.3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长兴县长海路36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58号
邮政编码:313100
联系人:钱敏
电话:0572-6222444
传真:0572-6221367、622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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